一、

申请强制性执行后多久可以有结果

申请强制性执行后一般是六个月可以有结果,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,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。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,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找法网提醒,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,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,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。

二、

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

1.申请执行书,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提出申请。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,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。

2.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,有二审的,应当提交一审和二审的法律文书。

3.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。公民个人申请的,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;法人申请的,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其他组织申请的,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。

4.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,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。

5.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。

6.如有委托代理人的,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;是律师的,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和律师证件。

7.被执行人是企业的,应当提交代码证相关证明;是具人的,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。

8.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。

三、

被强制执行人实在没钱还怎么办

被执行人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,此时作为债权人可以积极配合法院,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,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,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。执行中止,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,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,执行程序暂时停止,这种情况消失后,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,还可以与之协商分期还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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